各年级组: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的榜样示范作用,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激励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麻山中学第一届“师德标兵”评选及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凡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满五年在我校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二)本届师德标兵评选及表彰活动,评选表彰师德标兵9名,各年级组分别推荐三名。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三)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治学严谨,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教学效果优良。
(四)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将德育渗透到专业和学科教学各个环节,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
(五)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具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具有丰富的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经验,所带班级班风良好,班集体建设成绩突出。
(六)依法执教,廉洁从教,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在师生中威信较高;不做有偿家教,不在外私自兼职,不给学生乱定资料乱收费。
(七)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从事教育教学期间,至少有1学年被评为优秀班主任或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2.评选当年每学期学生测评分数排在前50%;3.未发生过教育教学事故。
三、评选程序
(一)按照学校关于开展师德标兵评选及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年级组先组织教师推荐。
(二)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并进行资格审查,填报推荐材料。
(三)学校成立“师德标兵”评审委员会。组长:朱金辉 副组长:刘运枚 王建新 成员:陈延生 晏廉波 余汉虎 姚仕云 胡立新 罗江磊 刘启才 彭庆美 施燕红 谢根明 段莉华和教师代表2人,评审委员会认真审核候选人推荐材料,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出麻山中学第一届师德师风标兵进行公示。
(四)学校班子会议审批,正式确定“师德标兵”人选。
四、表彰奖励
(一)当选人员将被授予“麻山中学学校第×届师德标兵”荣誉称号,并以资鼓励,其先进事迹通过校内媒体予以大力宣传。
(二)校级师德标兵将作为区市级及以上师德标兵的推荐后备人选。
(二)每届“师德标兵”荣誉称号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认定。